澳洲電訊(Telstra)在狀告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下稱競消委),質疑其財務合約管轄權的官司中敗下陣來。由于在電話交換等設施的使用費攀升這一問題上產生分歧,Vocus Communications及iiNet的兩個子公司此前向競消委投訴澳洲電訊。澳洲電訊不滿競消委插手,因而向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提請訴訟,但日前遭到駁回。一名澳洲電訊的女發(fā)言人聲稱該公司仍在權衡其選擇。
她說:這個結果令人失望。我們正在研究這個判決的含義。 不過,Vocus Communications的CEO斯賓塞利(James Spenceley)稱其對結果表示滿意。在這起糾紛中,澳洲電訊曾呼吁限制競消委的權力。
根據相關文件,分歧起源于2012年年底澳洲電訊試圖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來上調批發(fā)客戶使用電話交換及地下管道等設施的費用。涉及的對象,Vocus Fibre及iiNet的子公司Adam Internet和Chime Communications分別向競消委提出投訴。
在競消委同意就此事開展調查時,澳洲電訊抗議該委員會踩過界,認為后者沒有判定已簽署商業(yè)合同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