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Siri專利被上海智臻網絡科技公司注冊,蘋果將該公司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布上海的這家公司擁有的語音識別專利無效。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據了解,雙方糾紛的最初,是上海智臻網絡科技公司發(fā)現Siri與自己2004年申請專利的“小i機器人”十分相似,都是智能對話的機器人,提供智能分析和檢索服務。因此該公司于去年3月將蘋果公司訴至法院,稱Siri技術涉嫌侵犯公司智能語音系統(tǒng)專利權。此案已于去年7月首次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審結。
Siri技術于2011年首次被使用在iPhone4S上,利用Siri,用戶可以通過手機讀短信、介紹餐廳、詢問天氣、語音設置鬧鐘等。“小i機器人”是能與使用者進行互動的智能語音機器人,能夠實現與使用者聊天、查詢天氣、地圖和機票等多種功能。
在成為被告后,蘋果公司隨后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要求宣布上海公司擁有的語音識別專利無效,后專利復審委員會于去年9月做出決定,維持聊天機器人專利權有效。蘋果公司因此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和第三人上海智臻網絡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蘋果公司表示,涉案專利權存在公開不充分、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范圍不清楚、權利要求得不到說明書支持,缺乏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等特點,因此專利復審委員會所做的認定錯誤,應予撤回。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決定是在專利授權公告文本的基礎上作出的。專利說明書的公開充分,權利要求書中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也能夠實現,因此蘋果公司提出的專利無效理由不能成立。
上海智臻網絡科技公司表示,其擁有聊天機器人系統(tǒng)的專利授權,并早在2004年的時候就提交了這項專利申請,2006年被授予專利擁有權。2012年,蘋果開始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擁有Siri功能的iPhone,但經過該公司的對比分析,發(fā)現蘋果使用了其擁有的專利技術。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