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聚焦公共數據安全 深圳首個地方標準發(fā)布
11月23日消息:近日,深圳首個公共數據安全領域的地方標準——《公共數據安全要求》(以下簡稱《要求》)發(fā)布,旨在進一步激活公共數據的價值,推動高質量數據有序安全開放。
據悉,《要求》全文一共九章,全面覆蓋數據安全管理、技術及數據處理活動各環(huán)節(jié),不僅適用于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數據安全能力的建設、評估與監(jiān)管,也適用于處理大量個人信息的服務平臺數據安全能力的建設與評估。該文件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
《要求》指明,公共數據即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及處理大量個人信息的服務平臺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職責或者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處理的數據。
值得注意的是,《要求》指出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對數據進行分類管理,在數據分類基礎上,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被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或者個人信息主體、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程度,對數據分級。
此外,《要求》還確定了數據分級保護的方式和受侵害等級。其中,根據公共數據遭到破壞后對客體造成的侵害程度可以分為以下四類:無損害、一般損害、嚴重損害、特別嚴重損害。